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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四章 水晶酒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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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正都是在一家酒店裏住,如果這個外國來的刑偵教授,真是帶有“寄靈”的系統持有者,那他和郝晨的碰面只是早早晚晚的事情。

只不過,早得有點過頭,連口早飯,都不讓郝晨踏踏實實吃完。

但終究誰讓他自己放不下心,抱著芒君在走廊裏溜達惹的禍根,真是何苦作死。

霍克開了門,門後不熟悉的藍調音樂穿破門扉,這道讓郝晨有些意外,他一臉微笑像在歡迎許久不見的老朋友似的,完全不像是半個小時前才見過的樣子,他把郝晨讓進門,像一般客人一樣,關了門,給郝晨拿了罐可樂,讓他坐在椅子上,自己也拿了罐啤酒,落座。

反正酒店的房間都是一個風格,郝晨也沒什麽需要觀察的東西,一臉笑著看著這個外國人。

高鼻深目,與東方人不同的藍色的瞳孔,頭發黃白相間,想來歲數也不小,五十到六十歲總還是有的,他又想起了司徒楊,也是差不多歲數,不禁打了個寒顫。

砰,郝晨開了可樂,氣氛確實有些尷尬,芒君從他肩膀上跳下來,在屋裏轉著圈,找了個有陽光的地方臥下睡覺,完全跟貓一個習性。

“聽說您是刑偵專家……”總不能在人家屋子裏喝著可樂,發呆吧,怎麽都得湊合著說點啥。

“算是吧,頂多破了幾個案子,非要扣帽子,我也只能借著不是。”一口流利的中文,要不是他這長相,郝晨比這眼睛絕對會以為自己在跟國人聊天。

“呵呵,您這普通話夠標準的!”這倒是個好切入點,或許能問出點什麽線索來。

“哦,是嗎,因為我外公是燕都人,我怎麽也算有四分之一的血統吧!”

郝晨沒想到,這麽個從頭到腳看不出一點亞洲基因的外國人,居然還有燕都人的基因,算了算時間,應該還是在戰爭之前的時候出去的。

郝晨的歷史知識基本上是個空白,但是提起那會的大事,他還算知道些,那個時候,能出去國外的,無非三種途徑,公辦留學、豪紳官相子弟自費和打工移民,不過看霍克這個人的舉手投足,不像是那這霍克的外公要麽是公辦留學的學生,演要麽就是某個豪紳官員的子孫了。

“沒看出來,您還有燕都血統,那年頭,您外公是官辦留學的?”抓著話頭郝晨就要多探出點消息來。

“也不是,外公是因為某些其他原因,出去的……”說著霍克喝了口啤酒,翹起二郎腿。

“哦……”他不深說,郝晨也沒法繼續往下問。

“郝先生不想知道,我外公去做什麽麽?”霍克若有所指似的問郝晨,甚至還側了側身子特意偏向郝晨坐著的方向。

“額,如果您樂意說的,我自然很想知道。”郝晨自然也是彬彬有禮的回應他。

“哈哈,那可是個很長的故事啊。”

“洗耳恭聽。”

霍克清了清嗓子,幾口喝掉手裏的啤酒,饒有趣味的看了一眼郝晨,站起身,煞有介事的好像要演講是的,開了口。

故事的年代不遠不近,二十世紀初期,那時候世界各國都在極力發展工業文明,也在開拓本國領土之外,專屬自己的殖民地,掠奪資源和人力。

那時霍克的外公,也是個剛剛二十出頭的年輕人,作為家中的獨子,父親剛剛過世不久,年輕的他,不僅僅要擔負起家族裏百十來年的典當生意,每天忙忙碌碌,從早到晚,有時還要出遠門。

事情就發生在某一次,一個原本只收不賣的老主顧身上。

這人是當年燕都有名的舊貨愛好者,別人專愛古董雜玩,他卻喜歡那些沾染了生活氣息的,被人以各種名目當掉的物件,好一些的金銀絲軟,差一些的銅鏡寶劍,必須要人用過,而不是被供著的大小寶貝。

只要遇上看對眼的,他都不吝錢財,一律搬回家,是當時有名的“燕都破爛王”,說他破爛不是因為他家裏沒古董文玩這些別人眼裏價值連城的東西,而是他家的寶貝壓根就不是古董文玩。

他最寶貝的,是對從霍克外公的當鋪裏,一只挑出來的外國葡萄酒杯,水晶質地半透明,杯身一半全透,一半雕著菱形花紋,杯座方圓,雕出一蹲伏的鷹身人面,收翅,昂首,它頭頂著杯身,雙爪抓握著一個卷軸樣物品落在杯座之上。

外公說,這杯子僅此一只,是個不認得的老太太說是家裏遭了難,也沒剩什麽東西就拿來當點錢救急,正巧,那天這“燕都破爛王”也在場,看著杯子有趣就花了幾十兩銀子,讓當鋪賺了個過手錢,就拿回家了。

可誰能想到,事兒就出在這個杯子身上。

大約過了個把月,有一天,這破爛王突然叫了不少工人馬車,把家裏屯的各種破爛都往車上上搬,整整折騰了一天,一個巷子都是他運貨的馬車,搞得大家以為,他這是要搬家挪地方了,可誰能想,第二天一早,馬車就堵在了霍克外公家當鋪的門口。

破爛王說什麽,都要把這所有東西都當掉,而且必須當,不送不賣,就是當。

那年頭,任誰家也拿不出這麽多錢,別說錢,就算是倉庫也放不下這麽多東西,霍克的外公自然也是想拒絕了事,可誰想得到,這破爛王海賴在街上不走了,哭著喊著完全不顧及自己的形象,甚至到最後直接不要錢,只求霍克的外公收下一巷子的東西。

“躲事?”郝晨聽得也挺玄乎,但霍克煞有介事的講著,又不像是編出來的。

“差不多吧。”霍克笑了笑繼續說。

整整鬧了三天三夜,破爛王精疲力盡,霍克的外公也煩不勝煩,最後拗不過,霍克的外公又是個要面子的人,只好找了個折中的法子,要他自己出銀子去郊外租個倉庫存放,名義上掛在霍克外公身上,實際還是他破爛王的東西,這才解決。

“那是怎麽又能因為這事出的國?”這說半天,頂多就是個故事,和出國完全半點關系沒有啊。

“事情還得回到那個杯子身上。”霍克微微一笑,示意郝晨不要著急,然後繼續說他的故事。

破爛王搬空自己“藏品”的事情,很快就傳遍了這個燕都,一時間各種八卦謠言此起彼伏的在街頭小巷傳開了。

其中最像是那麽回事的,就與那水晶杯子有關,說那個杯子的底座裏其實寄主了一個紅毛藍眼睛的鬼怪,他霸占了破爛王的家宅,如果他不把這些東西搬走,就要他家每日死一人,並且用他家那幾只看門的狼青,做了試例,三條大狼狗,無聲無息的腦袋丟了不說,還死在了破爛王的屋外,任誰也害怕啊,所以才有了那滿巷子的貨車和三天三夜的哭求。

“狗真死了?”郝晨終於提起了一絲興趣。

“外公說是死了,他還看見了擺在破爛王家後院的屍體,那可是夏天,屍體放那麽久都不腐不臭。”霍克撇了撇嘴,搖搖頭。

“那這傳言還是真的了?”說這麽半天,還不如直接進入主題,說那杯子有鬼多好。

“是!因為後來,外公就是帶著這杯子去了國外,為他,也就是那個鬼,尋找繼承人!”

“繼承人?”

“或者換個說法,你會更理解,叫做,找個寄宿對象!”

“……”

“大約就像你腦中這位的情況差不多吧。”

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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